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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纠纷,国晖助原告获得货款6万余
发布时间:2025-03-10 10:31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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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【案    由】合同纠纷。
      【案情简介
       原告:深圳市XX电子科技有限公司,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
       委托诉讼代理人:24新澳门原料大全律师。
       被告:深圳市XX科技有限公司,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
       被告:陈某,住江西省赣州市

       原告诉被告深圳市XX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XX科技公司)、陈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法院于2023年7 月13日立案受理后,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。 原告法定代表人马爱儿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国晖律师、 两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。

       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:1.被告支付货款本金63800 元及利息(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3. 55%/年上浮50%,即5. 325%/年计算涉案三笔货 款利息如下:以29000为基数从2023年2月10日暂计至2023 年7月10 H;以29000为基数从2023年1月10日暂计至 2023年7月10 0;以5800元为基数从2022年12月16 H 暂计至2023年7月10日;以上三笔利息数额实际计算至清偿本息时止);2.本案诉讼费、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。 

       事实与理由:

       2016年4月以来,原、被告之间一直有生意往来,主要是原告向被告供应相关的电子产品,被告支付货款。双方的交易模式是被告通过企业QQ下单并沟通,订单的数量、价格等也会通过跟被告陈某(被告XX科技公司的控股股东,其与被告XX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系夫妻关系)电话确认,或通过被告陈某的助理杨某某小姐沟通联系。货款采取月结30天的方式(每月25号前发货的订单,次月10号前支付货款),催收货款一般都是通过企业QQ或微信沟通完成。至2022年10月之前,双方买卖合同的履行基本顺利。2022年11月15日、2022年12月9日、2023年1月9日应公司被告要求,原告向被告发送了三批货物,总价款为63800 元整。被告迟迟不支付货款,原告多次催要,被告都以种种理由拖延至今。

       被告答辩称,1.原告实际送货数量与订单数量不一致,与原告对账的被告XX科技公司工作人员杨小姐已经离职,因此双方没有对账。2.原告要求被告陈某承担责任没有依据,应予驳回。3.双方未对账,对实际交付货物数量未确认,也未约定付款期限,利息应从起诉之日起计算。

       法院认为,根据原告提供的企业QQ聊天记录、《销售清单》等证据,结合双方庭审陈述,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,法院认定原告与被告XX科技公司之间成立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及被告XX科技公司应付原告货款63800元 的事实。被告XX科技公司未及时支付货款,已构成违约,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。关于逾期利息,结合原告催款情况,法院酌情支持以尚欠货款为基数,按照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即年利率3. 65%自2023年2月6日起计至实际付清 之日止。故法院支持原告诉请被告XX科技公司支付货款 63800元及逾期利息(以63800元为基数,按年利率3.65% 自2023年2月6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)。原告诉请超出的部分,法院不予支持。

       原告另以被告陈某个人财产与被告XX科技公司财产混同为由诉请被告陈某果承担连带责任。因该诉讼请求与本案诉请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,并非基于同一事实,本案不予审理,原告可另诉主张权利。

      【争议焦点
       双方间是否存在欠款关系。
      【处理结果】     
       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七十七条,《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,判决如下:

       一、被告深圳市XX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 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XX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63800元及逾期利息(以63800元为基数,按年利率3. 65% 自2023年2月6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);
       二、驳回原告深圳市XX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。

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,应当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条规定,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。

      【案例评析】      
       在此案例中,原告深圳市XX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面临货款被长期拖欠的困境,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。在律师的专业介入下,原告不仅成功追回了货款本金63800元,还在法律框架内争取到了合理的逾期利息。

       律师通过深入剖析案情,准确把握法律依据,提出了详尽的诉讼请求。尽管法院在判决中对逾期利息的计算基数和时间节点进行了调整,但并未完全驳回原告的利息主张,而是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作出了公正裁决。这充分证明了律师介入的重要性和有效性。

       此外,律师在诉讼过程中还积极协助原告收集证据、准备材料,为案件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。最终,法院的判决结果不仅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,也对被告形成了有效的法律震慑,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和公正。

      【相关规定
      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

      【本案例根据国晖律师事务所(2023)粤晖民字第1476号档案编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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